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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4-17  点击  3009  次

县各有关单位:

《泗洪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泗洪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银行业和保险机构互补合作,拓宽中小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领域,为小额借款人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根据我市下发的《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因地制宜、加强合作、探索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创新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对象和资金用途。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支持对象原则上为向试点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的中小企业、农户和城乡创业者。贷款资金只能用于生产经营性用途,不得用于消费及其他用途。

  (二)合作模式及规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采取银保合作模式。我县选择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泗洪农商行、东吴村镇银行、富园小贷公司、首义小贷公司及县人保财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2013年,按照市金融办对我县金融工作考核目标规定,我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规模不低于1.2亿元。现将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工行:1500万元 农行:1500万元   中行:1500万元

建行:1500万元 泗洪农商行:4000万元

东吴村镇银行:2000万元

  富园小贷公司:500万元

首义小贷公司:500万元

  人保:1.2亿元

  对于不能完成任务的银行和保险机构年终考核评优一票否决,不能完成任务的小贷公司晋级一票否决。

  (三)运作机制。参与试点的银行与保险机构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起“小额度、广覆盖、易操作、成本合理”的运作机制。由试点银行与保险机构联合对小额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符合条件的小额借款人与试点银行、保险机构分别签订贷款合同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与抵押或担保(联保)相组合的方式获得贷款,以解决小额借款人抵押担保不足额的问题,也可探索创新其他有效的融资方式。

  试点银行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发放贷款,保险机构对贷款本息承担保证保险责任,小额借款人履行诚信守约义务,按期还本付息。当小额借款人欠息连续达3个月以上或贷款到期后1个月内未偿还本金、银行催收未果的,银行可向保险机构提出索赔,同时银行要及时向保险机构提供出险、追偿情况及相关抵押物追缴、处置情况,保险机构按照约定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赔偿。

  银行与保险机构原则上按4:6的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

  (四)融资成本与期限。试点期间,试点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的水平;保险机构根据不同的承保模式确定费率,保证保险年化保费(即每年所缴保费)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8%。试点机构可根据小额借款人实际风险和资信状况分别实行差别化利率和保险利率,不收取除利息和保费以外任何形式的其他费用,原则上不增加小额借款人的融资成本。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

  三、风险防范

  (一)控制小额贷款额度。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对不同对象的小额借款人规定不同的单户贷款上限。农户单户和城乡创业者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中小企业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合力加强风险管控。银行与保险机构要建立信息交换和工作配合机制,双方在风险管控、信息共享、追索欠款等方面展开密切合作。银行要加强内控管理,严把小额贷款质量关,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当小额贷款不良率超过10%时,应立即停办试点业务。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监管部门对试点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试点银行疏于管理或故意违规放贷而造成信贷风险的,或试点保险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保、拒赔、拖赔等,造成试点银行无法及时得到理赔的应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进行查处。

  (四)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失信惩戒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协助试点机构防控化解风险。要将小额贷款发放以及欠款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并定期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拖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和内部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金融办牵头,县人民银行、财政局、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和风险监管工作。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推进的工作力度。

  (二)做好贷款流程和细则的制定工作。试点银行和保险公司要积极做好贷款流程、实施细则及相关保险条款的制定等工作,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相关贷款流程、实施细则和保险条款应及时报备县金融办。(转自中国泗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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